4月16日韩国法务部发布了赴韩留学申请签证相关的改善方案外国人留学生发放签证及滞留管理指南修订【案】 - 主要修订内容- 1. 允许英语等外国语研修 - (现行)限高中以上或者同等学历者,在大学附属机构语学堂只能研修韩国语 - (改善)可申请对象放宽到小学、初中、高中在校学生,可研修韩国语以外的英语等其它外国语 2. 认证大学签证等申请材料简化 - (现行)中国等21个国家的学生申请认证大学时,需要提交标准入学许可书之外的其它材料 - (改善)不论出身国家,认证大学中非法滞留率未满1%的大学的申请者,只依据标准入学通知书进行审核。 ※ 认证大学中的在校生,时工时间限制由20小时放宽到25小时 3. 对大学的正规课程结业者(准备论文)放宽滞留期限 - (现行)正规课程结业后,允许学士1年、硕士1年6个月、博士3年的滞留,但其滞留期限不足以准备毕业论文,从而出现民怨。 - (改善)正规课程结业后, 允许学士2年、硕士3年,博士5年内的滞留 4. 废止对于父母非法滞留的留学生的签证限制规定 - (现行)非法滞留较多国家的留学生,在申请签证发给时,若其父母为非法滞留者,需要获得长官的许可 - (改善)出现非法滞留较多国家的留学生,不论其父母是否非法滞留,按照正常程序进行签证发给审核(不需要长官许可) 5. 对于专门大学结业者继续研修专业课程许可标准的制定 - (现行)对继续研修专业课程没有特制的规定,各事务所对变更学校及延长滞留期限,审核标准不一 * 继续研修专业课程:专门大学结业者继续研修2年课程时,赋予学士学位的制度 - (改善)为吸引想要继续在国内研修的外国人,各事务所需要有统一的审核标准,应许可对于继续研修专业课程的变更学校及延长滞留期限 6. 改善滞留许可时对财政能力认证方法 - (现行)申请签证时认可本国银行发行的存款证明,在滞留期间只承认国内银行发行的存款证明 - (改善) 在滞留期间,同样认可本人或父母名义的本国银行存款证明,从而减轻提交材料的负担 7. 放宽提交材料等 - 放宽对存款证明的有效期限 * (现行)即使存款证明具有有效期限,但只认可以发行日基准30日内发行的存款证明 * (改善)存款证明无有效期限时,以30日为有效期,若存款证明上标注有效期限,就认可其有效期 - 放宽提交材料的翻译件 * (现行)与认可及申请相关的、以韩国语以外的外国语制成的材料,需要附加翻译件及翻译确认书 * (改善)以英文制成的材料,省略翻译件及翻译确认书 8. 放宽对未满1年的滞留者的认证金额 - (现行)财政能力证明材料需要提供:学位课程每年13,000美元(首尔以外的地区 12,000美元),语言研修生5,000美元或相当的财政能力 * 财政能力(13,000美元),以大学学费(年650万元)+ 保健福利公共事业部公告的最低生活费(每月 60万元)X 12个月(年720万元)为基准 - (改善)对于未满1年的滞留者,只提交许可滞留期间的证明材料 例如: 延长3个月的滞留时间时: 学费+滞留费用(60万元)X3个月 ※ 许可滞留1年以上者,只需提交1年的财政能力证明材料 该信息来自韩国教育信息网。编辑北京世纪华旅留学韩国部经理于娟。 QQ:714048176 电话:18001399865 |
韩国留学签证最新改善方案
时间:2014-07-23 16:45来源:互联网 编辑:世纪华旅留学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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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韩国法务部发布了赴韩留学申请签证相关的改善方案外国人留学生发放签证及滞留管理指南修订【案】 -主要修订内容- 1.允许英语等外国语研修 -(现行)限高中以上或者同等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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