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得税优惠 1.减免税优惠 a.特区直接优惠 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南的外企,所得税税率15% 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生产性外企,所得税税率15% 特区城市的老城区生产性外企,所得税税率24% b.生产性外企优惠 生产性经营期十年以上,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免二减三。 c.追加投资项目优惠 追加投资新增注册资本6000万美元以上或1500万美元以上且达到原注册资本50%以上。新增部分单独重新免二减三。 d.鼓励引导能源交通项目优惠 所得税税率15% e.西部大开发优惠 2001-2010期间,所得税税率15% f.鼓励提供资金转让技术优惠 外国投资者取得利润免所得税 g.股份制企业享受定期减免税 h.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优惠 i.外商投资创业投资公司优惠 2.再投资优惠 从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投资开办其他外企经营期不少于5年,退还再投资部分已交所得税的40% 3.弥补亏损 出现亏损可用下一个年度所得弥补,弥补期5年 4.购买国产设备抵免税 购买国产设备的40%,可从购置设备当年比前一年新增企业所得税中抵免 二、免交地方所得税 三、免交城建税及教育附加 四、免交城镇土地使用税 |
中国对外企的税收优惠政策
时间:2013-02-22 15:54来源:未知 编辑:世纪华旅留学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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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得税优惠 1.减免税优惠 a.特区直接优惠 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南的外企,所得税税率15% 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生产性外企,所得税税率15% 特区城市的老城区生产性外企,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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